140多年來,生物學家不斷爭論斑馬身帶黑白條紋的原因,今天發表的新研究又一次嘗試平息辯論說:斑馬有條紋,是為了抵擋采采蠅與其他會吸血的蒼蠅。
演化論創始人達爾文(Charles Darwin)與華萊士(Alfred Russel Wallace)1870年代爭論斑馬為什麼會有黑白相間這種註冊商標,自此之後,科學家對此爭論不休。
斑馬的條紋是保護色,可以透過所謂的「動作眼花混亂效應」,抵擋大草原上土狼、獅子等獵捕者?條紋可擋輻射熱,讓斑馬保持涼爽?還是因為條紋扮演社會角色,可供群體辨識、或可能是為了求偶?
新聞來源:雅虎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