攜帶殺蟲劑、滅蟑劑等環境用藥回國要留意了,環保署26日表示,因沒有經過署方認證,僅可做私人使用不得販賣,而在網路販賣環境用藥業者,需持有許可證或環境用藥販賣執照,違法者將處6~30萬罰鍰。環保署環管處長袁紹英說明,民眾選購時,應注意標示上是否有認證字號。
袁紹英26日於記者會上表示,合法的環境用藥如:殺蟲劑、殺菌劑、殺蟎劑、殺鼠劑、蚊香等,於外包裝標示會印製「環署衛製字第○○○號」或「環署衛輸字第○○○號」,前者代表國內製造,後者為國外進口用藥。
新聞來源:UDN
至上國際目前服務之客戶︰
1.中華航空、台灣虎航、華信航空機隊、華捷商務航空等。
2.長榮航空南崁園區運航大樓、訓練大樓(1、2訓)、備勤大樓。
3.台北長安大樓、長榮航太科技(股)公司園區。
4.長異(GE)發動機發動機維修公司。
5.中正機場辦公室及貴賓室。
6.中央信託局松江大樓、世貿大樓。
7.華膳空廚...等。
諮詢專線: (02)229-33721(代表號) 、(07)776-2058;
歡迎來電~預約現場免費估價:洽:0933-047-460 (林先生)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