攜帶殺蟲劑、滅蟑劑等環境用藥回國要留意了,環保署26日表示,因沒有經過署方認證,僅可做私人使用不得販賣,而在網路販賣環境用藥業者,需持有許可證或環境用藥販賣執照,違法者將處6~30萬罰鍰。環保署環管處長袁紹英說明,民眾選購時,應注意標示上是否有認證字號。

 

袁紹英26日於記者會上表示,合法的環境用藥如:殺蟲劑、殺菌劑、殺蟎劑、殺鼠劑、蚊香等,於外包裝標示會印製「環署衛製字第○○○號」或「環署衛輸字第○○○號」,前者代表國內製造,後者為國外進口用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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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:UD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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