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門解封,許多民眾出國旅遊兼代購,在國外商店採購「一般環境用藥」,回國後於網路或實體店面刊登廣告販售,臺東縣環保局表示,此舉已違法,自國外攜帶進來的環境用藥商品只能自用,不可販售,且如有廣告行為者,可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罰款6萬至30萬元,若有販售行為者,則可罰款3萬至15萬元。
新聞來源:雅虎新聞
國門解封,許多民眾出國旅遊兼代購,在國外商店採購「一般環境用藥」,回國後於網路或實體店面刊登廣告販售,臺東縣環保局表示,此舉已違法,自國外攜帶進來的環境用藥商品只能自用,不可販售,且如有廣告行為者,可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罰款6萬至30萬元,若有販售行為者,則可罰款3萬至15萬元。
新聞來源:雅虎新聞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